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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机服务
2016-04-06 10:07  

天津师范大学虚拟化服务器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学校网络与信息安全,维护校园稳定,学校统一开展服务器虚拟化工作,根据《天津师范大学网站及应用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点》的要求,申请单位在使用虚拟化服务器过程中务必遵守以下管理规定:
   1、虚拟化服务器开通后,依据“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使用单位负责管理虚拟机的正常运行并确保操作系统及应用代码的安全。敏感时期,应做到24小时专人值守或根据相关要求关闭服务。
   2、虚拟化服务器开通资源原则上包括150GB硬盘空间和4GB内存。如有特殊需要,需向信息办另行申请,但资源分配上限不超过300GB硬盘空间和8GB内存。
   3、学校对虚拟化服务器开通期间发生一次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提出安全警告,如连续发生两次安全事故则取消提供虚拟化服务并对使用单位进行清退。
   4、使用虚拟化服务器时,上传文件前需进行病毒、木马查杀工作。
   5、虚拟化服务器开通期间,需指定固定管理员使用固定计算机定期对虚拟机进行系统管理维护和安全加固,并保证所用计算机安全可靠,以免对学校其他服务器造成影响。


附件:   天津师范大学虚拟化服务器使用管理规定说明  

附件【天津师范大学虚拟化服务器使用管理规定说明.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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