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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天津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2017-05-10 17:05  




天津师范大学文件

师大政发〔201710



关于成立天津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

信息化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学院,机关各部、处(室),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天津市关于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强我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经第七届88次党委常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天津师范大学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长:杨庆山  高玉葆

副组长:宁月茹  钟英华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于志强  王中良      吴春发        

   易志云  赵雅文  贾国锋      郭龙健  

           戴惟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由党委宣传部和信息化办公室组成。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统一谋划、统一部署全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统筹制定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宏观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解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重要问题。

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分别为:

党委宣传部是学校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校园网络文化机制建设、阵地建设、内容建设、队伍建设,网络宣传和舆论引导,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和网络舆情管控,协调推进网络空间法治建设。

信息化办公室是学校信息化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校信息化的总体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制定信息化建设管理规范,并为网络安全提供技术保障。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是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的协调部门,负责全校各部门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信息沟通,统筹管理保密相关工作。

统战部负责校园网络统一战线工作。

学生处(学工部)、研究生教育管理处(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学生网络文明和网络安全的教育与管理,学生事务管理中的信息化发展工作。

保卫处(保卫部)负责网络与信息安全相关的保卫与消防工作,做好与公安机关的沟通、联络工作。

财务处负责学校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的资金保障工作。

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相关设备、设施论证和审核工作。

教务处、研究生院、教师教育处负责教学管理中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社会科学处、科学技术处负责管理科研活动和科研设施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校团委负责学生相关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工作。

图书馆负责图书馆的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工作。

基建维修处负责在校园规划及基础建设方面保障网络安全与信息化发展。

撤销原天津师范大学校园网络信息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天津师范大学信息化建设管理委员会,其职能并入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

                                天津师范大学

                         2017111

(此文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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